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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任室 中心主任:林明光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部、隔离检疫部,领导本单位全体人员完成上级交给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并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在局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本单位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把握中心发展方向,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建设规划和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制定隔检中心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本单位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负责组织制定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监督其执行,对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出评价,并提出任用、调整和奖惩的意见;负责审核单位年度经费项目、设备和重点物资购置与报废计划,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计划及财务开支,在计划实施中有权对其做出适当修改与调整;主特中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有权对其做出适当的修改和调整;负责制定部门职责,协调隔检中心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和对外业务关系,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权对各类违规事件做出处理意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副主任:李伟东 分管植物检疫实验室、进出入境植物繁殖材料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实验室和委托的法定检验检疫工作,全面负责和监督隔检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并保证正常有效运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处理日常事务,保证隔检中心质量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对分管工作向隔检中心主任负责,并接受上级部门和隔检中心主任的监督、指导;协助隔检中心主任对有关人员定期做出评价,提出有关人员的任用、调整、奖励或处罚的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隔检中心设备和重要物资管理、校准、购置与报废计划。组织相关的调研或技改活动。有权对可疑设备或物资作出停用的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人员培训与考核计划,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有权对人员技术水平做出评价,对岗位就职提出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科研计划,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有权对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者提出表彰奖励建议;负责组织对有关技术文件的制定与审核、审查检验方法、组织方法验证,有权作出相应技术决定;参加定期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提出对质量体系修改建议或意见; 审核签发有关检验检疫报告,有权制止不符合规定或未经批准偏离体系的不合格工作;完成隔检中心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部 负责行政事务及综合办公室职责工作,做好中心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督办中心领导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掌握中心的活动情况,为中心领导层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各项规定,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拟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中心宣传,党风廉政、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出纳等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中心文件收发、文印工作及保密工作,组织做好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内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包括内审、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记录控制、检测质量监控、不合格工作控制和工作质量监督、申诉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协助管理评审等;负责中心的设备物资采购、仓管、设备管理与维修、计量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和督办、催办工作。
(三)植物检疫实验室 工作职责: 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定的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承当国家质检总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热带植物隔离检疫检测工作;负责有关检验检疫的风险分析、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方法标准的拟(修)订;承担海南实蝇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工作;接受商业性委托检验鉴定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委托的其他科研和咨询工作;承办隔检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隔离检疫部: 工作职责: 负责全国范围内委托的高、中风险热带植物隔离检疫业务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特殊繁殖材料的入圃隔离检疫管理工作,引进、示范、培育和推广国外优良品种,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和“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以及中心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入圃植物隔离检疫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中心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国外优良品种引进、示范栽培、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制定下属企业的绩效考核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做好经营服务性收入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抓好下属企业的廉洁自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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